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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明山区林业局委托负责代理明山区林地年度变更调查项目,本项目由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采购办批准采购,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约18万元。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明山区林地年度变更调查 2. 采购项目内容:    完成明山区辖区内和明山区林场经营范围内林地变化情况调查工作,更新林地数据库,形成新的林地“一张图”等工作。 3. 交货/交付时间:30天日历日,具体以签订合同后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4. 交货/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 5. 付款方式:全部工作完成后付中标总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6. 质量标准: 合格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30—16:00时整; 地点: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电话:024-43880997; 招标文件: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 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 省外的投标单位应当在辽宁省内设办事机构【须具有分支机构合法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注: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上述证件不全者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五、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考察。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 号:500 100 675 901 880 003 银行行号:313 225 000 285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 北京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 9:00时整。 2.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本溪市明山区林业局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4-4315461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消防天龙宾馆3楼) 联 系 人:于工、宋工 联系电话:024-43880997 、15841415877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 注:若公告内容与谈判文件内容不符,以谈判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本项目资格采用后审方式,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只作为购买谈判文件时使用,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本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