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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采购

时间:2017-04-06 15:59来源:未知 点击: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规划建设局委托就明山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组织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银行贷款,约为5亿元。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明山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采购
2. 采购项目编号:BXMZJ20160601 
3. 采购项目内容:
2016年明山区棚户区3995户改造任务指标中棚改安置房源采购,采购套数约1800套。
本次“明山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采购”拟采购棚改安置住宅为现房和期房,多层和高层框架结构,户型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房屋质量合格率100%,配套服务功能齐全,环境质量较好,价格较低,性价比较高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具体为:
    采购总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面积可超,但不能小于采购面积),户型100平方米(含)以下,地点在本溪市城区范围内(不包含南芬区、高新区、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
4. 团购房源时间:签订合同后12个月;
5. 已参加2015年政府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采购项目的中标企业,不用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确定。
四、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 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1日,每天08:30至16:00时整(双休日不休息);
地点: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消防天龙宾馆3楼);
售价:30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5、法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代理人应提供和本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注:资格审核只做为投标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使用,合格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确定。)
五、递交质疑文件截止时间及标前答疑会时间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5万元整;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4878929、024-44878882;
缴纳保证金截止期限:2016年6月23日15: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
1.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4日9:00时整
2. 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消防天龙宾馆3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4-43880997
采购单位:本溪市明山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卢杨
联系电话:024-44525120 

注:1.公告中内容与谈判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谈判文件内容为准。
    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及时换取保证金收据。
    3.合格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确定。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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