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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明山区食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纲要的通知

时间:2017-12-20 09:08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明山区食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明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明山区食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推进健康明山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明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安全形势和发展机遇

  (一)正确认识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和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

  1.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更加健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组建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按片区设立9个食品药品监管所,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建设优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工程,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81名,基本建立起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网络。

  2.食品安全监管难点治理更加有效。全面推进餐桌安全治理饮食放心工程,各项任务指标按期完成。

  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更加明显。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清无”“两超一非”“校园周边”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整治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00多起,严肃查处深泽葛粉、择子粉造假等区域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4.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更加浓厚。推进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和监督公示,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明厨亮灶”建设等行动,强化食安科普宣教,规范行业自律行为,社会各方力量共治食品安全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1.食品安全系统风险依然存在。一是产业层次较低,尤其是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安全隐患较多;二是社会诚信道德失范、社会心态焦虑、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风险叠加;三是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尚未完全落实。

  2.食品安全风险地方特征明显。一是外来食品供应量大,来源途径广,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二是食品产业依然处于低、小、散、乱阶段,易产生食品安全质量风险;三是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风险仍不容忽视。

  3.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安全形势不相适应。一是街道及监管部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管理制度、执法规范等方面亟待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监管方式比较单一,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互联网+””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不足;三是食品检验能力建设仍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检测研究能力有待提高。

  (三)把握新常态新方向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强力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食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进行部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提出以“零容忍”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由“被动整治”向“主动监管”、由“事后救火”向“全程监管”、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由“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由“分头作战”向“协同治理”的五大转变,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2.全力打造“健康明山”,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建设“健康明山”是提升人民福祉的重要载体,在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民众期盼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一个地方民生指数和产业发展环境的最基本指标。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程管控理念,着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焦点、难点问题,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监管工作的最重要标尺,使人民群众共享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成果。

  2.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把食品安全的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3.全程监管。严格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覆盖所有食品类型的安全标准、覆盖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的良好操作规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4.风险防控。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风险交流,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监管制度,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确保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5.社会共治。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总体目标

  通过5年努力,基本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基本具备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基本形成政府属地责任落实、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促进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工作责任

  1.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完善食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部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有力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需要。

  2.强化部门履职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职责事权划分明确清晰,无交叉重复和漏洞盲区。监管人员力量满足监管实际需要,采取有效手段缓解人员不足问题。监管人员每年集中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不少于40小时。

  3.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引导企业加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自主检测能力建设。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创建,强化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推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落实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的随机抽查考核制度。

  (二)提升执法水平

  1.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发挥“大市场”监管体制优势,综合运用“大市场、大监管、大标准、大质量”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管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

  2.完善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健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建立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信息联合发布等衔接机制,完善涉嫌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加强食品犯罪侦查力量建设,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

  3.推进食品安全依法行政。厘清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健全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深化食品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管理,健全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规范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的执法程序、工作规则和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档案电子化。

  4.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快建设与食品安全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队伍和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主动对接人才计划,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精神、实践经验的监管人才,培养一批食品管理、稽查、检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实施食品监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规范监管人员在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家库建设。

  (三)增强技术能力

  1.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监管所的快速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四位一体”能力,到“十三五”期末,基本满足日常监管需求。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应急检验设备配置,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加强投诉举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舆情监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媒体沟通应对能力。

  3.加强基层监管装备建设。加强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执法装备库、执法处理室、快检室等,保障监管执法基本需要。落实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统一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快速检测装备和应急处置装备,技术机构食品快检车辆保障到位。

  4.加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建成“高效安全、实时监测、智能预警”的区级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整合食品供应链信息管理和追溯平台、互联网食品销售监测平台、食品监管数据平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平台、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等功能,实现数据共享。

  (四)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1.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构建功能完备、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风险监测平台。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企业自检、监管部门抽检、技术机构监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线。推行食品质量和安全风险自查承诺制,落实企业风险监测的主体责任。制订实施监督抽检方案,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和覆盖面。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风险预警。

  2.强化风险分类控制。依据风险分级和产业特征,实现灵活、动态的风险隐患和监管对象的分类控制。重点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严把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关、农业投入品监管关和标准化生产关,提高食用农产品准出质量。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强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引导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监管;着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无证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加强重大活动饮食安全保障,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推动餐饮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系统性、区域性食品风险管理清单,强化动态控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五)深化共治格局

  1.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深入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失信联合惩戒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支持各相关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

  2.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以“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协管员的作用,引导、约束、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3.倡导公众理性消费。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宣传站建设,设立食品安全科普专栏或网页,中小学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程,形成常态发布、活动宣导、风险交流的公众消费引导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众安全饮食意识,逐步提高公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和消费理念。

  (六)助推转型升级

  1.优化食品产业发展政务环境。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预约服务,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对于食品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等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随到随审、全程跟踪、全程指导。

  2.推进食品(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区创建,推动农业产业规范提升发展。加强品牌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品牌商标培育库,推进食品驰名、省著名以及市知名商标培育工作。

  3.推进“餐饮服务业+”提升发展。推广绿色有机餐饮,研究挖掘地方特色美食,开发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名店”和“老字号”餐饮品牌企业。

  四、实施四大工程

  (一)实施全覆盖的风险监测预警工程。一是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新增监测哨点医院1家,培育发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示范医疗机构1家;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基本涵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疾病爆发监测、疾病负担调查、学生缺课监测和药店腹泻类药物销售监测等项目。二是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建立覆盖延伸到乡镇农村的风险监测体系。“十三五”期末,风险监测覆盖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和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种类、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项目,食品样本量达到300件以上/年。稳步提高食品检验覆盖率,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3.5批/千人,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千人。三是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项目。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配合做好总膳食研究和毒理学研究工作,收集覆盖不同人群的24大类省级食品风险评估基础数。

  (二)实施食品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一是实施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项目。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标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二是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落实过期、召回、不合格等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三是“三小一摊”规范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的经营者要求持证率达到100%,坚决取缔未在固定区域的流动摊贩;四是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工作,严格防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

  (三)实施食品安全基础保障工程。一是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率达80%以上;二是“明厨亮灶”提质扩面项目。“十三五”期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成率达到90%以上;三是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四是旅游餐饮服务质量提升项目。突出重点,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餐饮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五是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成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并有效运转。

  (四)实施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建设工程。开展食品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示范基地1个以上、街道社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9个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落实“四个最严”、保障公共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食品安全的新常态、新形势、新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细化分解《规划纲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规划纲要》各项目标。

  (二)加强政策引导

  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和制度。要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出台食品产业激励性政策措施,优先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加快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食品快速检测等车辆纳入特种用途车辆管理,保障车辆编制。

  (三)加强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保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切实保障《规划纲要》任务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加强预算经费执行力度,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食品安全领域。

  (四)加强监督检查

  《规划纲要》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年度跟踪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稳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六、相关名称解释:

  (一)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物品。

  (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三)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四)三小一摊:“三小”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一摊”是指食品摊贩。

  (五)明厨亮灶: 是指餐饮单位使用可视玻璃隔断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制作加工的过程,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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