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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李忠胜等辞去区八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时间:2016-12-21 09:07来源:未知 点击:

 20161128日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李忠胜因工作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职务;赵淑玲、孙娟、韩良贵、于凤丽、肖丽、董培峥、吴俊荣、赵晓艳8人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丁勇、牟平2人因退休,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李涛因当选为市人大代表,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谭锋因为个人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忠胜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赵淑玲、孙娟、韩良贵、于凤丽、肖丽、董培峥、吴俊荣、赵晓艳、丁勇、牟平、李涛、谭锋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61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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