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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主城区进行天然气置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建议回音

时间:2015-11-13 12:54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点击:

建议回音

    本溪市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于2009年5月开始筹备,2012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2.5亿元,新建天然气长输管网71公里,新建天然气输配场站6座,其中DN300管径14公里,DN400管径57公里,年供气能力7亿立方米。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境内新建天然气接收门站1座,新建天然气管网12公里;本溪境内新建天然气场站5座,新建天然气长输管线59公里。目前,沈阳至本溪主城区段的天然气场站及长输管网均已建设完毕,已具备向沈本新城供气和本溪主城区气源置换的条件。今年6月,已向桥北钢铁园供气,实现本溪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全线竣工。

    关于天然气置换问题:2011年7月21日,本溪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管道天然气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成立本溪市管道天然气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的通知》(本政办发【2011】104号)对推进我市管道天然气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经过近三年的时间,领导小组成员发生的不少变化。2013年12月3日,曲刚副市长和李景玉副市长在市政府联合召开的我市燃气管网运行及管理专题会议上,李景玉副长明确,管道天然气引进利用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刚牵头,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市建委作为我市燃气行业的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支持港华燃气的管道天然气引进及建设工作。适时建议召开本溪市管道天然气推广应用领导小组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天然气置换工作。

    天然气置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置换过程中的燃气灶具更新及改造问题,涉及我市20余万户人工煤气用户的用气安全及实际利益,市建委作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将配合港华燃气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1)制订系统、科学的天然气置换计划和置换方案;

    (2)提前做好置换前的宣传及引导工作,使广大燃气用户理解、配合天然气置换工作;

    (3)对燃气用户在用的不符合《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的燃气具,以天然气置换为契机,要求燃气用户予以更新,拒不更新的,从保障供气安全的角度出发,将要求燃气企业中止其供气;

    (4)结合我市实际,由市物价部门出台我市燃气灶具改造补贴政策或收费标准。

    关于推广使用清洁环保燃气锅炉问题:依据《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下发《本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求,2015年取缔集中供热区域内10吨以下供暖燃煤锅炉;在建成区内全面取缔宾馆酒店、洗浴业燃煤锅炉等,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清洁能源或净煤。环保部门已经通过摸底调查,2015年完成40%的取缔工作目标。

    关于规范燃气灶具销售市场问题:市工商局计划对燃气灶具销售市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的燃气具,坚决予以清理。,一是安排20个批次的燃气灶具质量抽查检测。二是进行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三无”燃气灶具和无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三是配合港华燃气公司做好天然气进户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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