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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纪委监察局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升学之机操办敛财”

时间:2012-06-12 08:14来源:本溪日报 点击:

 

今年的高考结束,市纪委、监察局于日前发出通知和公开信,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
近几年来,我市每逢高校录取之际,就会刮起“升学宴”的歪风。有些党员、干部在子女考取大学后利用职权乱发请柬、大摆酒席、借机敛财,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2011年,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通知》,提出“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把这股歪风邪气压下去”的工作目标。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在全市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升学宴”专项整治的各项规定、措施得到了坚决贯彻执行,违规操办“升学宴”案件受到了严肃查处,有效地遏制了这股歪风邪气,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拍手称快,专项整治“升学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年高考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彻底遏制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敛财的不正之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今年继续对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发出通知重申: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四不准一禁止”:不准为子女升学操办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不准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禁止党员干部参与他人子女升学操办活动。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教育、警示、预防的原则,做好调查摸底、登记备案工作,并组织一次廉政谈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出具体部署,成立专项检查组,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采取明察暗访、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市纪委、监察局在公开信中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不准一禁止”,共同遏制“升学宴”歪风,营造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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